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0日发布消息称,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对刘保威、邹永松提起公诉,依法对吴伟雄决定逮捕。这三人均涉嫌受贿罪。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保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保威在担任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中共通化市委书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邹永松在担任韶关市仁化县委书记、韶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伟雄(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伟雄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