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垭关村农民张祥印在放牛(2015年11月14日摄)。张祥印是当地的贫困户,年均纯收入只有一千多元。2015年,七星关区推出精准扶贫套餐,张祥印选择了养牛,走上脱贫致富之路(欧东衢 摄)

问: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请介绍一下贵州省扎实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

李建:2018年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始终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建章立制,强化举措创新,强化督查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我们主要通过教育培训、建章立制、创新举措、督查问责等方式,推动全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筑牢作风建设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中,我们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引领,营造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

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在王武监狱建立贵州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激浊扬清、正气黔行”为教育主题,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戒相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和纪法教育相结合、图文实物展示和多媒体技术呈现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将每年5月定为全省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警示教育月,制定《关于开展全省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警示教育的方案》,全面搜集、梳理在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50余件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并举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率省四大班子领导和有关人员共500余人参观。在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所辖县(市、区)同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展,实现省市县三级警示教育全覆盖,在全省上下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强化典型培树表彰。在开展反面警示教育的同时,注重从正面强化先进典型培树。2017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脱贫攻坚表彰会议,对60个先进集体和19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201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脱贫攻坚“七·一”表彰大会,分别对1500余名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遵义市播州区团结村农民、名誉支书黄大发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党总支书记左文学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发布“贵州脱贫攻坚群英谱”,集中推出104名涵盖不同领域的先进典型。举办“脱贫攻坚·党员先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宣讲宣传优秀党员干部的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

多渠道开展学习培训。围绕扶贫政策学习宣传和作风整治,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举办多层次、多维度的大培训、大轮训,省有关部门、各市县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比照开展不同层级的培训或专题辅导,2017年全省培训干部近2万人次。同时,全省建立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1.5万余个,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等,去年累计开展讲习7万余场次,听讲干部群众900余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攻坚能力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提供作风建设行动遵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涉及各地各部门。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中,我们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制度方案,为作风建设提供路线图。制定《贵州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用1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开展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七个方面24个重点问题。分成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3月至10月)、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在此基础上,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制定《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列举贵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形式6个方面23类问题,建立问题查处月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成效通报等制度。规定对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造成恶劣影响的;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组组通”等工作中审核把关走过场,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案件59件,官僚主义案件55件,不作为案件249件,乱作为案件303件。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至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服务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通知》。

规定了十项专项治理内容。其中,要求深入推进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今年在全省统一开展农村“组组通”、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监察。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着力发现和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求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分别走访不少于3、6、9个村,每个村走访时间不低于1天、走访村民不低于10户。

制定脱贫攻坚存在问题“1+5+1”方案。今年4月,中央反馈我省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有关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心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长期存在的痼疾,决定在对国务院扶贫办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将省考核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以及审计、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我们认真研究制定了“1+5+1”整改方案,即1个《贵州省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贫困人口漏评错评、贫困人口错退、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出台的5个专项治理方案及1个《贵州省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相关问题整改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省有关单位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市县两级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层层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清单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限期整改销号。截止6月底,中央层面梳理指出存在的5类26项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正在整改18个,需长期坚持整改的24个;我省自查发现5类22项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37个,需长期坚持整改的41个。

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7月13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四个方面20个问题,即作风方面问题、腐败方面问题、资金管理方面问题、脱离实际吊高胃口问题。我们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机遇来抓,认真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各地各有关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拉单挂账、办结销号,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制定《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10种情形,依据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追究具体责任人相应责任。规定各级党委为问责决定机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扶贫部门等为问责建议机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为问责实施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问责决定机关的意见实施问责。问责方式有:批评教育、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召回、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受到问责的,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同时扣减问责对象10%以内的年终综合奖励资金。同年度同一单位如有10%以上人员被问责的,扣减问责对象所在单位10%以内的年终综合奖励资金。

同时,省级各部门特别是住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农业、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分别针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公路“组组通”、教育精准扶贫、医疗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农村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管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等,相应出台了防范问题的作风管理规章制度;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政策举措,全省上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明确了哪些事项能作为、必须作为,哪些事项不能作为、禁止作为。

三是强化举措创新,推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中,我们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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