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北京呼家楼派出所发出北京首批3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人分别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均在京工作半年以上。

记者了解到,自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业务以来,截止6日,已有1376人申领居住证。目前,首批受理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经制作完成,将于近期陆续发放。

9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向3位港澳台居民颁发居住证。(央广网记者 陈锐海 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8月6日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设立6572个受理点。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就近到受理点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北京16个区相关户籍派出所设置了304个受理点。(央广网记者 陈锐海 摄)

港澳台居民凭借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还可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此外,其可享受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方面的便利。

据了解,用于在大陆证明身份的居住证,能实现与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将为居住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