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此事,其上司说之所以选择相信她,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工作踏实,又是党员”。工作踏实,就可放弃监管?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硬性规定。该条例规定:“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抛开党纪国法,让张艺一肩挑会计和出纳,就是对其不负责任,甚至是坑害。事后,张艺的上司被调离,但仍需继续质疑,他哪来的权力,让张艺一肩挑?而诡异的是,他一拍板居然就能得逞,制度监督为何失灵,这不同样暴露出该社保局问题重重?

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在忏悔信里,张艺写道: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会好好改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倍加努力,回报组织的信任。据报道,负责调查此案的监察委人员感慨:“她还以为是学生时期作检讨,检讨结束就过关了。”不难看出,张艺的法律意识之淡薄,到了让人备感悲哀的地步。张艺“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通过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越有这样的背景因素,越让人不解。

没有基本的法律素养,不可能考上公务员;成为公务员前后,一般也需要经过相应的党纪国法培训。而当前反腐态势高涨,有那么多案例在前,但张艺居然是个“法盲”式的存在,居然无知到认为贪污了钱退还就行了,这不让人觉得可怕?更可怕的是,相关筛选机制也似乎失效,遴选出的是并不懂法的公务员,这值得深思。

本该纯粹的年轻人却轻易堕落,本该阳光奔放的年轻公务员却“轻松”涉腐,不能不让人感到沉重。对年轻干部更应该加强监督,这是对他们负责,也是对他们爱护。故此,别只顾哀叹年轻官员堕落,而应探讨他们为何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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