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项目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8-10 15:28:17 |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 作者: 郭玲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新疆有6个试点项目入选。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三道岭工业园区、三塘湖工业园区、伊吾工业园区(扩区范围)、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河北巴州生态园增量配电业务等6个试点项目,被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今年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每个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试点。

同时,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建设也是自治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加快推进自治区配电网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配售电价格有积极作用。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

据了解,自治区发改委将积极指导相关地(州、市)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开展配电区域划分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