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熊琳、徐竞然)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章某某等6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组织30余名考生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某某等人注册公司从事教育咨询等业务。2016年11月,章某某设计以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在某全国性招生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并承诺“保过”。被告人吕某某等负责招募考生,从中获益。期间,章某某购买信号发射器、接收器等作弊设备,张某某等将信号接收器分发给考生,并以模拟考试等方式配合章某某组织考生试验作弊设备。此外,章某某让李某找人答题以获取答案。

2016年12月23日,章某某在考场附近宾馆登记房间,将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发射器等设备放入房间并连接,指导李某、章某操作电脑及相关软件。24日,被告人章某某等组织考生作弊。当日,6人被警方抓获,并当场起获作案所用无线电设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等在全国性考试中组织多名考生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其中,被告人章某某等人情节严重。鉴于章某某等到案后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