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共同印发《河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7月至9月,对超标收费、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三大类16种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公墓建设用地面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建设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殡葬服务收费中,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实施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用品,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进销差率;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捆绑服务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医院太平间对外承包,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对推行火葬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包括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推行火葬工作重视程度下降、甚至放任不管,火化率持续下滑;党员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殡仪馆设施设备陈旧落后,服务环境差,不能保障火葬工作正常开展。省民政厅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0311-8861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