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箱“书”实为千万现金
黄某某再次拿回了土地,他知道,文海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久便通过中间人韩某某、李某给文海送去“感谢费”。
2010年下半年,韩某某和李某一起到文昌找到文海。在文海宿舍楼下,李某指着地上的4个纸箱说给他“送书”。文海叫人把箱子搬到了宿舍。
回到宿舍后,文海打开箱子一看:4个纸箱里装的并不是书,而是一叠叠百元大钞。经过一番清点,有200万元整。
很快,韩某某、李某某又陆续给文海“送书”来了。最后一次,文海还亲自上门去取。算下来,文海共收到6次纸箱,每次都是4个箱子,总共收到现金1200万元。
文海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但时隔多年后还是东窗事发了。2016年7月12日,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将文海传唤到案,其家属先后筹款退赃共计860万元。
文海为何栽在了金钱之上?文海供称,他的儿子常年有病,治疗费用高,父母生前治病花了不少,加上日常生活消费,一共300多万元。另外,他给母亲800多万元,大概花了300万元至400万元在老家盖房子,因母亲突然生病失忆,不知道剩下的钱去哪了。堂哥盖房,他也给了100多万元。
在庭审中,文海辩称,他为黄某某谋取的系正当利益,也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私利,他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很低。而且,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积极筹款860万元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
法院查明,文昌市政府依法作出关于将黄某某花木场的两宗国有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的决定后,文海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程序,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帮助黄某某谋取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而且,帮助黄某某收回土地起着关键作用的是陈某的职务行为,而陈某的行为系因受到文海的影响所致。
据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系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文海长期担任文昌、万宁两地市委常委,单笔受贿数额高达1200万元,有别于一般受贿案件。行贿人黄某某通过中间人介绍才找到文某,而文某又是通过向他人打招呼,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过程复杂、涉及证人众多。最终,在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指导下,下级检察院侦查部门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侦查取证,致使本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文海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20万元,继续追缴其余赃款340万元。
说“法” 新时代干部如何“腹有诗书气自华”
在“惟有读书高”的时代,文海边干边学,官至文昌市委常委,成为全家人的骄傲,成为地方主要领导。临近退休的文海却倒在了商人怀中,以收书的名义收取大量钱财。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然而,这里的“黄金屋”,不是指真正物质化的金钱财宝,而是指更高的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对此,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丰富思想境界,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远离酒桌、牌桌,亲近书桌、办公桌,做一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新时代领导干部。(本报记者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