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 卢冠琼) 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挂牌成立未满百天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召开。军队领导、战斗英雄、专家教授、优秀军人典型、退役军人优秀代表,还有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同志等十余人参加座谈会。《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在会中首次面世。

党中央、习主席一直牵挂关心广大退役军人,高度重视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强调要“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把好事办好办实”。

据悉,我国现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让退役军人们倍感温馨,他们形象地称之为:从此有了“娘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起草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介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部组建伊始,就深刻认识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退役军人工作的总纲,是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关键,是退役军人的最大期盼。”起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协调难度大,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退役军人事务部集中兵力加班加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令与会人员赞叹。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共分11章83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在立法总体思路上,除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长远发展,借鉴地方成功经验,创新和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注意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衔接;草案还突出问题导向,回应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退役军人保障法》既是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的规范,更将成为广大退役军人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在军营经受历练的军事人才如何学习技能向社会人才转型?退役后,如何保存这份荣誉感,将部队培养的精神品质投身到社会经济发展与建设中……诸多实际问题备受关注,而草案起草也将其通盘考虑: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着重能力素养提升;并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以及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令人期待!

众所周知,立法工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通过征求意见,形成法律草案最大共识,为法律顺利通过和有效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退役军人工作对象涉及转业军官、退役士兵、烈士遗属等各个不同群体,工作部门更是涉及中组部和国务院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还涉及军队不少部门。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退役军人事务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19日的座谈会,便是民主立法的有益尝试。

“今天这个日子对我来说很特别。33年前的今天,我在边境作战阵地浴血奋战,负伤坚持战斗,引导炮兵先后打退敌军8次反扑,牢牢守住了阵地。”“八一”勋章获得者、山东省军区枣庄军分区政委韦昌进在座谈会中感慨,“作为一名参战老兵,我认为要树立精细化理念,细化保障条件,让艰苦偏远地区、基层作战岗位、参加重大军事行动和参战的退役军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关怀。这样才可以为当下年轻人树立榜样,激发军心士气,鼓励官兵敢于牺牲奉献!”

“我是1973年参军的老兵,在原第69集团军当了4年兵。1988年我带着队伍创业,如今已小有成就。”退役军人、天津市安达集团董事长崔洪金透露,这些年持续做好退役军人的帮扶工作,安达已累计安排500余名退役军人进入集团工作。他建议,“退役军人不应该成为被动保障的对象,我们要为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适当降低门槛,为他们争取政策优惠,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更多退役军人走进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旗手和领头羊。”

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时代楷模”、74集团军某旅班长王锐在座谈会上表示,现役军人对于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工作十分关注,“未来,我们也将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他认为,地方政策、国家政策、部队政策当前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地方政策重点放在增强当地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上,国家政策、部队政策主要放在鼓励士兵长期服役上,两个方面,没有统一起来。要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进一步带动征兵思维转化,消除地域政策差别,形成高素质人才踊跃参军和长期服役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帮助参军的青年消除退伍安置的后顾之忧。

座谈会现场,代表们结合自身经历积极发言,从不同角度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政策,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做好与《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科学制定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政策体系刻不容缓。”“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很多问题,是长期积累、历史形成的。一定要处理好规范立法与解决遗留问题的关系。把历史遗留问题一件件捋清楚,在这个基础上出台新的法律,一以贯之地执行,是必由之路。”“不管是士兵还是军官,都涉及退役再教育问题,目前的培训项目实用性还有待提高。建议拓宽更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项目,依托社会渠道提供优质资源,把培训满意度纳入退役工作考核标准。”……

肯定座谈会的成效,钱锋在座谈会总结中透露,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实际出发,继续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论证工作,推动法律的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