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7月17日晚间,财政部官网连发四期通报,通报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情况。
此次对四地违规举债的通报中,各种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方式无一漏网。问题类型包括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财政局与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地方人大政府违法担保承诺通过信托方式举债、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举债等方式。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中,地方人大领导也首次被问责,开创先例。
这四地方违法举债的具体情形是,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的安徽池州市,财政局与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的浙江宁波市,地方人大政府违法担保承诺通过信托方式举债、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举债的云南普洱市,以购买服务采购款作为租金还款来源进行违法违规举债的广西来宾市等地。
地方人大是当地最高权力机关,之前人大违法违规出具有关决议似乎无法处理。但从本次财政部通报起,对地方人大违法违规出具决议举债的,由上级人大常委会或本级人大全体会议作出决议,撤销原违法违规决议,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党规政纪处分。
此案发生在云南省宜良县。2016年8月,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金额5亿元。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承诺将该笔融资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宜良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财产信托标的债权”的《债券债务确认协议》,承担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标的债权支付义务;宜良县财政局出具将相关偿付“财产权信托标的债权”列入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预算的函。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4.24亿元。整改期间,相关承诺函被撤回。
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包括,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某(时任宜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良县政协副主席许某(时任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