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取出7万元现金放车里,转身的工夫就不见了,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农村的孔某一下就慌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怎么能一不留神就飞了呢?

据了解,案发当天,孔某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包商银行的柜台取出7万元现金,离开银行后就把现金放在了包商银行蓝色手提袋内,手提袋一直放在孔某车内的手扶箱上。然而,孔某的皮卡车停在克旗经棚镇工业街不到半个小时,车里的7万元现金就不见了。

7万元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数目,孔某情绪十分激动。办案民警一面对被害人进行安抚一面梳理线索,因孔某取完现金后先后在经棚镇步行街、工业街等多个地段停车并下车购买物品,购买物品时并未使用手提袋内的现金,孔某不能确定现金被盗的时间及地点。

办案民警立即对孔某从包商银行驾车驶出后到报案时所在地点之间的行车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通过监控录像,一辆黄色轿车引起了办案人员注意。孔某从包商银行取钱出来之后,这辆轿车就一路尾随。孔某在停车购买水泥时,这辆轿车一直在其周围徘徊。随后,轿车停靠在孔某汽车不远处,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从车上下来,该男子在孔某结账时将车内的蓝色手提袋盗走。

历经两个多小时,办案民警终于掌握到这一重要线索,立即查询嫌疑车辆信息,这辆车是某租赁公司的车。办案民警赶往该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核实,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初步确定。为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损失,办案人员根据作案车辆的行驶轨迹火速追击。

办案民警出发的时间与犯罪嫌疑人出发的时间相差较大,如果犯罪嫌疑人进入赤峰市区后将很难对其实施抓捕,办案民警及时与内蒙古公安厅高速交警二支队取得联系,请求配合抓捕。当天22时,作案车辆在赤峰市桥北收费站被成功拦截,克旗警方随即赶到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带回克旗公安局。该案破获历时五小时。

王某到案后,对其盗窃孔某车内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