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7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杜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杜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