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1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制定并发布《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就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人事管理、工作保障等作出规定,着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规则》明确,派驻纪检组由党组派出,派驻工作重大问题由党组决定,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由党组纪检组负责。派驻纪检组履行7项主要工作职责,履行党内专责监督职责,突出加强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党组纪检组通过工作报告、协办协查、力量统筹、述职述廉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

中国海油党组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立足公司监督工作实际,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健全以执纪审查工作为龙头,以巡视、派驻为两翼的“一头两翼”监督工作格局。2017年6月以来,先后分三批派出16个派驻纪检组,共监督22家所属单位,实现全覆盖。

中国海油党组还先后出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组组长履职专项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督促各派驻纪检组继续深化“三转”,健全完善管辖范围内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激发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