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大理双廊古镇村民在一被拆除的客栈前钓鱼。当日,云南省大理市环洱海周边的大部分客栈、餐馆仍然关停,部分处在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客栈、餐馆已经自行拆除。2017年,大理州开启了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划定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核心区,开展违章建筑整治等多项举措。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云南大理州亮剑环境治理

让洱海保护“长牙齿”(倾听)

不久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镇东门大院子外溢污水收集应急库塘建设工程通过了专家评审,大理镇镇长张定坤终于松了口气。“虽然下游就有串珠式三级库塘,但如果这项工程不上马,就很难避免雨天排污管外溢污水流入洱海。一旦出了问题,将会对洱海造成环境污染。”6月5日,面对洱海保护“七大行动”指挥部纪检组副组长王春波的督查问询,张定坤说得实在。

以前“你好我好大家好,就是洱海不好”。去年以来,大理州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大理州纪委监委亮剑洱海保护,问责治乱、约谈治懒、制度治散,通过严格监督执纪,让洱海保护“长出牙齿”。

问责治乱,环保不再是“橡皮筋”

短短三五年时间,洱海周边已是民宿林立,其中不乏少批多建、甚至违建。虽然曾三令五申,违建却再三出现,究其原因,与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无关系。

基层工作中存在的人情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认识,是导致监管落空的重要原因。一位基层干部认为,“关键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于是,“治污先治官”,成为大理州上下共识。2017年,大理州采取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全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行动之初,大理市双廊镇、海东镇、湾桥镇依然存在违规审批、少批多占、少批多建、全市叫停期间仍有抢建等情况。最终,双廊镇镇长施俊康等九位责任人被追究党纪责任,海东镇党委、湾桥镇党委政府也被通报问责,屡禁不止的违建歪风被刹住。

对大理市洱滨村污水直排问题进行调查追责,对凤仪镇火车货运站堆煤、堆矿污染环境问题的失职失责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云南省环境督察组交办的49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人员被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对邓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不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违规排污的问题从快进行查处……2017年,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1318次,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干部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

大理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永生表示,七大行动实施以来,洱海保护领域执纪问责数量翻番。“越是严处分、重处理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越好。”

“纪委问责形成了震慑,一方面吓住了利益输送,另一方面也倒逼政府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大理市双廊镇副镇长李磊说,严格执纪换来了环保法规的严格执行。

严厉问责,让环保不是“橡皮筋”,纪律法律终于盖过了人情关系。“以前去村民家里推进工作村民不理解,可是自从镇上有干部因为环保工作推进不力背了处分,如今到村民家中村民多了不少体谅。”李磊说。

2017年,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初步成效,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实现了水质6个月Ⅱ类、6个月Ⅲ类、不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的目标。

约谈治懒,干得慢也要担责任

洱海保护2017年投入资金60亿元,超过此前洱海保护全部投入总量。项目多且分散,如何治理不作为?杨永生表示,洱海保护既要治乱,也要治懒。“项目推进速度慢同样要约谈,现场交办、限时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要订立‘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逾期未完成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洱海生态保护实行源头截污,延伸到一家一户的12万口化粪池,2000公里截污管网,洱海周边的大理市、洱源县,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洱海保护项目。加上150多条大小入湖沟渠,洱海保护的不少举措、特别是村庄治污,如果不能压实村一级责任,给钱都不一定能保质保量做好。

数据统计是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大理市银桥镇纪委书记杨洲介绍,该镇马久邑村在上报统计工作中,农村未建化粪池数据严重失真,银桥镇纪委按程序对此项工作开展调查后,责成14名村小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约谈。

“只有倒逼村干部转变意识,才能逐渐改变村民意识。”大理市挖色镇纪委书记赵玉琴介绍,由于“三清洁”工作不到位,挖色镇大成村两位村干部被约谈,被约谈的村干部向记者坦言,“不改不行,得拍照为证;改不好还要背处分。”

“如果说我们环保所给村干部的压力是中压,那么纪委的则是高压;有了镇纪委的支持,我们乡镇环保所也‘长了牙齿’。”挖色镇环保所所长张淼表示,环保所对于村干部不作为有时有些无能为力,“只有在部分项目资金上能够制约村干部”,如今有了纪检监察部门做后盾,底气更足了。

一些单位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少数县市挂钩领导对乡镇指导督促不力,有的通知和文件一个星期都还没有传达到责任单位……“哪里有问题,纪律就聚焦到哪里,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大理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定文表示,大理州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问题后紧盯不放,查明原因,督促整改,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以点带面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实际上,不仅政府部门和村组受到严格约束,凡是参与洱海保护工程的企业同样签订承诺书:如果工程不能按时完工,主动退出大理州建筑市场。

制度治散,“想办法”取代“找借口”

“党委和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环保、住建、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承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唐定文表示,大理州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通过强化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2016年11月,大理市对下关镇洱滨村污水直排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对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整改。随后,大理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委督查室下发督查通知,但下关镇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2017年2月19日被网络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最终,给予下关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问责处理;下关镇党委书记李金善等有关人员受到处分。

“通过抓住不落实的事,查明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人。对违纪问题,既追究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也追究负有主体责任领导的责任,真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大理州环保局纪检组副组长陶兰说。

针对个别施工断面使用的管材存在的质量问题,纪委及时介入调查,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王春波表示,纪检组在工作中要求,不仅落实乡镇的具体责任,而且也严格落实县市挂钩常委的领导责任,如纪律检查组发现上关镇部分村落存在污水横流、牛粪到处堆放的问题后,及时约谈提醒挂钩乡镇的县市常委,并要求督促挂钩乡镇及时整改落实,从而真正将责任落到了实处。

“通过监督执纪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形成责任闭环,各个责任主体逐渐主动担责,‘想办法’代替了‘找借口’,从而确保各项洱海保护举措落地。”王春波说。

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