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蒋涛 梁晓辉)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人民币,下同),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自2011年中央首次公布“三公”经费以来,该项支出已实现“六连降”。
20日,受国务院委托,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2017年中央决算报告时,透露上述内容。
刘昆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83亿元,减少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17亿元,减少11.87亿元;公务接待费3.6亿元,减少4.01亿元。
谈及减少的原因,刘昆说,主要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大幅减少。
根据官方数据,该项支出已实现“六连降”:2012年支出合计74.25亿元;2013年支出合计70.15亿元;2014年支出合计58.8亿元;2015年支出合计53.73亿元;2016年支出合计48.25亿元;2017年支出合计43.6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