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从无到有从有到专

与常规刑事案件不同,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侦办,除需要刑事执法权托底,还需要特殊装备和专业人员的集成配备。

在这支特殊公安队伍的装备序列里,除了民警标配的手铐、强光手电等“八大件”外,还配有防化服、防毒面具等专业装备。

去年1月18日,编制警力150余人的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正式亮相。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该总队建立起打击污染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新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等11项机制,推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站、河湖警务站和警务联络员建设。侦破环境类案件较前4年总和增长近17倍。

北京市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环境保护支队有关人士说,下一步还将根据打击环境领域犯罪的需要,为下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旅游、机动4个支队民警配备更加专业的化学品检测检验设备,以全力打击危害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地区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

不只北京,陕西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队伍,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有到专的过程。

“获取独立的现场采样资质之后,公安机关在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水平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民警第一时间进入现场进行样本采集和证据固定也具备了法律支撑。”陕西省公安厅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队长王明峰告诉记者。

陕西省公安厅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与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合作,通过接受专业培训,在一年多的时间里,300多名民警取得办理环境刑事案件现场采样合格证。

在陕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看来,伴随着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组建与发展,专业化的公安队伍直接参与办案,有效解决了以往环保执法难、执法软问题。与传统监察力量相比,环保警察具有刑事执法权,可以强制扣押、刑事拘留。有环保警察在场,环保局执法多了几分底气。

取证难成本高亟需解决

2008年,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成立全国第一支专门的环保警察队伍;2013年,河北省公安厅成立首支省级环境安全保卫总队;2017年,北京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向环境违法犯罪“亮剑”……近年来,尽管各地纷纷探索设立环保警察,但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起环境警察制度。

“目前,环保警察队伍建设主要有下设专班、加挂牌子、专设支队、专设总队4种模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认为,建立一支强有力、高素质、较稳定的专职警察队伍是应对严峻的环境现实,有效控制和化解环境风险的需要。

“环保警察的设立多为地方自发进行,建立环保警察的法律依据依然不足,亟需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建议通过立法赋予各地环保警察应有的权限,明确环保警察可以将执法延伸到行政执法,使其师出有名、执法有据。”针对执法中主体名称不统一、职权不统一等有关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邢捷建议,制定环境警察条例加以统一规范。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环境污染案件取证难、成本高,是困扰多地环保警察的一个难题。

在环境污染案件中,有的危害后果能立即显现,而有些则要经过一定时间,甚至相当长时间后才能显现。此外,污染发生后,废水、废气和噪声等的状态处于随时变化之中,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取证时,有的环境污染现象已“时过境迁”。

邢捷说,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证据质量要求高,环境鉴定评估专业技术性强、涉及领域广、定性困难。对于危害程度的认定、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鉴定,通常都需要借助科技手段。但目前有资质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构和检验鉴定机构还很少,全国也只有29家,远远满足不了现实办案需要。同时,高昂的鉴定费用也限制了案件办理以及后期诉讼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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