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着重要意义。一项项务实的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对有担当、有作为干部的厚爱与期待,为踏实做事的同志解除心理重负的深切关怀。

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难题,是绕道走,还是迎着上;是调门高、落实慢,还是有担当、善破题;是习惯矛盾上交,还是敢接烫手山芋,不仅照出干部的能力、素养与修为,更考验干部的品格、作风与党性。

现实中,一方面,有少数干部政绩观偏移,“捂着乌纱帽做官”,搞“不做不错”那一套,担心在位干事的风险大,差错多;另一方面,一些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干部,由于在探索过程中遭遇挫折,被上级不加区别地追责问责,到头来“拓荒牛”不敌“黄鹂鸟”,“领头羊”成了“替罪羊”。

长此以往,很有可能出现“洗碗效应”:洗的碗越多,打碎的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干部自然学会“投机耍滑”,工作中等待观望、消极对付、维持现状。

从严管理干部推进一步,干部激励工作就要跟进一步。倘若没有科学的容错机制,就很难保证人人都冲锋在前、敢闯敢试。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旨在让忠于职守者放开手脚,让担当奉献者轻装上阵。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些都是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务实之举,必能鼓舞更多人顶住压力、担起风险,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建立完善容错机制,必须贯彻好“三个区分开来”,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一是,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在原则问题上搞变通,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澄清防范机制等,为那些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遮风挡雨、撑腰打气。

三是,建立与容错机制配套的纠错机制,促使干部在出现失误后,及时汲取经验教训,避免越做越错、避免重蹈覆辙,更好地开展日后工作。(文/褚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