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处理

或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地方部署的时间慢被通报

入驻南宁市后,岳宏宇在20日上午召开的督查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这次督查行动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对于在督查过程中交办的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或立即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当时坐在督查组对面的,是南宁市副市长朱会东。

“我们黑龙江哈尔滨组进驻哈尔滨后,召开座谈会市政府没有领导参加,政府还未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只是环保局单打独斗,我们拟约谈市政府,妥否?”在这次督查行动的组长群中,有组长抛出疑问,得到的回复是“不妥,本次督查无约谈权限”。

5月19日晚上7时许,督查组进驻南宁的同一天,南宁市政府官网公布了该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南宁日报》21日也报道了上述消息。不过,与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相比,南宁市政府的信息公开,晚了两个月。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要求是,“从2018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督查组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在5月向各市政府下发了《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于5月11日才下发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到南宁市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下发行动方案相隔两个月。

不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伟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接到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工作方案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3月22日就及时进行了部署。3月底自治区政府就上报了广西的问题清单,并分别于4月6日、8日在《广西日报》、广西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经过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环保厅于4月10日将广西方案的送审稿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合法性审查后于5月9日印发广西的方案,这有一个过程。”

生态环境部在此前的总结通报中还提到了湖南——目前,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公开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没有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湖南省永州市个别县区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整改拖到国家规定的期限

出现时间问题的,不仅仅是信息公开。

广西排查出来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共680个,其中包括南宁市5个水源地的23个问题,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问题位列其中。

在南宁市对外公布的排查情况统计表中,上述水源地存在“生活面源污染”——乐贤村老村坡,居住人口约500人,位于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分散处理,灌溉消纳,“已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但督查组现场核查后却发现,该地区现场并没有任何整治迹象,也没见到任何的宣传材料。督查组认为,整治进度为0%。

针对上述问题,当地还提供给督查组一份整治工作方案,提到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对于生活污水能够统一收集的尽可能进行统一收集进行处理,对于生活污水分散排污无法统一收集的建设简易的化粪池”。这份方案明确,“2019年4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不过,督查组却认为,这个时间晚于生态环境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的截止时间。

原环保部、水利部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下发的通知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各区市全面完成本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在督查组审核各个市区整改方案的过程中发现,有地方的整改方案,只是统一标注了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最终截止日期,此外并没有任何的时间节点。

水源地旁发现木材加工厂

除核查各地问题清单是否存在漏报、整改方案是否按进度安排落实外,“对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检查是否存在新问题”也是现场核查的重要工作。

5月23日上午,在进驻南宁4天后,督查组一行便前往现场核查,去的第一个水源地,就是“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南宁市公布的排查情况统计表显示,该水源地的问题共5个,包括“存在1家工业企业”等。

抵达目的地不久,督查组便发现了新问题,附近还有一个木材加工厂。当督查组敲门进入工厂后,工人依旧没有停工。

“请问是什么时间建厂的?”“2001、2002年的样子。”

在了解到工厂并没有相关手续后,督查组便向当地政府下发了《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交办的问题是“新发现木材加工厂”,处理建议为“关闭或搬迁”,签收人是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谢久兵,他是“受南宁市政府委托签收”。

生态环境部要求,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督查组要填写上述交办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意见。

水库旁竟存在养殖场和渗坑

督查组现场核查仅仅2天,便向地方政府下发了7张交办单。其中,在5月24日给地方政府的3个交办单中,均建议对相关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当天上午,督查组一行到南宁市兴宁区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核查情况,没想到又有“意外”发现。

督查组成员发现了一家鱼、虾养殖场,循着机器“隆隆作响”的声音到了现场,并没发现老板和员工。

“这个养殖场是否有环评?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到底是怎么监管的?”督查组成员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该养殖场位于二级保护区。督查组在上报给生态环境部的问题清单中写道,该养殖场“现场未提供相关手续。养殖场周边垃圾随意堆放,养殖用水有跑冒滴漏现象。紧邻养殖场存在一处约70平方米的渗坑”。

督查组建议,地方政府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问责。

还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

“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一些以江河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存在着一些环境问题,取水口附近原有的码头、排污口甚至是工厂企业等随着划定保护区后都变成环境违法问题,这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伟对问题毫不避讳。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执法行动,查处了多起环境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优良。”

不过,在水源地的整治过程中,广西也还是遇到了一些困境。谢伟介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个就是整治标准不明确,涉及到具体问题时,部分法律法规不明确,整治标准无法确定。此外,资金投入有限,广西作为欠发达地区,资金筹措、投入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市重视程度不足,还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

“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一是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二是纳入广西的环保督查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区内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公开、压力传导、帮助指导等倒逼各市按期完成任务。”谢伟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特别提到了“督查问责”:“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地方,将采取通报批评、 公开约谈等措施推进工作;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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