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宁波5月16日电(记者裘立华)记者16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委组织部获悉,近日,宁波市专门出台意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激励机制,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宁波市出台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六争攻坚”的若干意见》共分为6大部分20条,包括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正向激励、开展监督问责、实施容错纠错、注重澄清保护、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
激励干部,首先要科学识别发现干部。宁波市将跟踪了解干部作用发挥和现实表现情况,大力提拔重用在一线善谋划、重实干、肯担当、出实效的好干部,树立起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激励干部,还要实施容错纠错,解决干部破难攻坚的“后顾之忧”。根据《意见》要求,宁波市将制定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符合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改革创新和事业发展、按程序进行决策、没有谋取私利的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对认定给予容错的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及各类考核评价不受影响。
激励干部,同样需要注重负面约束,加大问责和“下”的力度。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推进政令不畅、不敢担当、打不开工作局面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对不作为、不挑担、不落实、不适应的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措施,推动“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
同时,宁波市还将围绕干部精神鼓励、政治关心、生活关爱、经济激励,落实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等制度,镇乡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镇乡(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等关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