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拓展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费用开支。

而针对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对此,工会人士表示,现在的情况和文件出台的2006年大不一样,很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愿望和方式都有变化。不少企业将收入、晋升,与学历挂钩,导致一线职工自愿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己。

“现在经费比例增加了,费用向一线倾斜的更多了。”上述这位工会人士建议,职工教育经费应拓展用途,支持职工参加与企业、产业发展相符的继续教育,以适应形势需要和职工多样性的需求。

此外,有地方工会调研显示,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包括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多数企业是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业余教育费用由工会负责,因此出现了职工教育培训费用未统一规划使用的情况。该工会为此建议,整合职工教育经费与职工业余教育费,统一使用。

针对不少民营企业担心开展技能培训后的人才流失问题,李长安认为,这样的企业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视不够,依靠大量投入劳动力要素获取效益,从长远来看将制约企业发展。

李长安表示,由于人才是流动的,“如果大家都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大家都受益,如果都不愿培训,那劳动力流动到哪儿,都是缺乏技能和技术能力的”。(李丹青 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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