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日讯 2018年4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日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结合农村基层治理实际,民政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将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等治理方面,严格依法整治,边打边治边建,在着力整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的同时,抓好村级民主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

该负责人强调,当前,村民委员会成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其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只是极少数。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扩大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违法违纪事实及其危害轻重,特别要把涉黑涉恶问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普通工作失误、一般性侵害村民利益行为等问题区别对待,慎重研判问题性质。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一般性不当行为,主要以引导村民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纠正,或者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等方式为主,既维护好村民的民主权利,又防止伤害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