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农村休眠资产浙江象山颁发“三权分置”不动产证

  图为出租方代表展示颁发的证书。 陈光曙 摄

中新网宁波4月24日电(记者 林波)4月24日,浙江省象山县颁发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党支部书记王叶永、宅基地(农房)出租方代表王定龙以及民宿开发方负责人刘小路、高威,分别领取宅基地所有权人证、资格权人证和使用权人证。

据悉,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由资格权人证、使用权人证、所有权人证组成。

作为此次颁证土地的所有权方,小百丈村位于南田岛中部,依山傍水,与大沙村隔山相望,山脚下的百丈水库是鹤浦重要的饮用水源之一。

  图为小百丈村老石屋。 陈光曙 摄

小百丈村党支部书记王叶永表示,尽管村子坐拥美丽风景,但村集体经济却较为薄弱。2017年该村集体收入为13万元(人民币,下同),主要来自于生态公益林和房屋出租。

“我们村有老石屋、水库、百亩茶园、千亩柑橘园和张苍水兵工厂遗迹等资源,但却一直没有发展起来。”王叶永表示,如何唤醒这些休眠资产成为当务之急,“招商引资开发乡村旅游是一条好路子,但宅基地、农房的权属问题是一个隐患。”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乡村振兴用地空间打开了思路,也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了基础。

借此契机,在象山县政府牵线,镇村两级努力下,安可乡建团队与小百丈村签订协议,由村集体出面向村民租赁闲置农房、宅基地、自留地等的使用权,再租给安可乡建团队统一开发。

象山县委书记叶剑鸣表示:“‘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发放,让农村土地产权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彻底打消了大家的顾虑。”

据悉,此次安可乡建团队租用了小百丈村15处农房约1500平方米,年租金每平方米50元;租用土地近6300平方米,年租金每平方米6元;总共涉及33户村民,租金5年一付,租期20年。

  图为颁证现场。 陈光曙 摄

据安可乡建团队负责人刘小路介绍,他们将投资约7000万元建设精品民宿和一所环保主题的自然营地,“引入国际环保组织保护当地水资源,并为村庄建设提供规划和设计咨询。”

“三权分置”清晰明了后,土地成了农民手中的“活”资产。

捧着新鲜出炉的证书,今年70岁的王定龙给自己算了“一笔账”,此次他出租了自家的两处农房、两块地共1078平方米,“一次性收到5年租金8.5万多元,20年租金有34.3万多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