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污染反弹问题十分典型,性质恶劣。”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三起这样的案件。从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情况看,三起案件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为违法企业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

三起案件或已被纪委立案,或已移送地方。生态环境部表示,对于在督察整改中得过且过、敷衍应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邵阳市政府被指督办不力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威凌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凌公司)是一家主要利用回收的危险废物作为原料进行金属冶炼的企业。生态环境部说,根据群众举报,2017年12月,原环保部对威凌公司中央环保督察污染反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察。

“现场督察时,威凌公司所用烧结机加鼓风炉工艺为国家产业政策早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刺激性气味浓烈;生产环境恶劣;脱硫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生态环境部说,2017年12月11日至12日,湖南省监测显示,威凌公司二氧化硫浓度、颗粒物浓度等均超标,其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3.9倍。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省期间,先后4次交办威凌公司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说,督察结束后,当地有关部门在企业没有落实整改要求的情况下,2017年9月3日擅自撤销监管措施,导致污染反弹,群众反映强烈。

生态环境部指出,洞口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工作流于表面,仅对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石江镇政府驻威凌公司整改工作值班值守记录弄虚作假。2017年7月13日和7月14日,邵阳市及洞口县两级环保部门向湖南省环保厅出具威凌公司已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的证明。2017年9月4日,湖南省环保厅在没有认真审核把关的情况下,又为威凌公司发放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态环境部认为,邵阳市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主体,对威凌公司污染反弹问题重视不够,督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虽然2名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但生态环境部认为,中央环保督察污染反弹问题十分典型,性质恶劣。为此,生态环境部就专项督察情况形成了问题案卷,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给湖南省。对此案,湖南省党政主要领导均作批示,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问责。生态环境部表示,目前,湖南省纪委已经立案,调查问责工作正在进行中。

盐城市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

江苏省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也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群众举报,2018年3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辉丰公司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

督察发现,辉丰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据生态环境部介绍,督察组在厂区两处区域现场组织挖掘,“一处掘深仅1.5米即发现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污泥,经取样鉴定属危险废物;掘深3米后渗出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黄色污水,废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浓度严重超标。”生态环境部说,两处填埋区域甚至建有生产车间或其他建筑物,以逃避监管。同时,经对周边地下水取样监测,地下水已明显受到污染。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辉丰公司下属企业被查出近百吨袋装或桶装危险废物,刺激性气味浓烈。

生态环境部说,督察还发现这家企业约2.2万吨化工残液非法转移,偷排外环境。在这家企业,督察人员发现:“现场污染严重,刺激性气味浓烈。”同时,“辉丰公司长期利用雨天将含有甲苯、三氯苯酚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高浓度废水通过厂区清下水管道排至厂区西侧八中沟,进而汇入黄海。”生态环境部透露,仅2015年利用暴雨时机就10余次偷排高浓度废水。

“辉丰公司为应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临时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提供虚假报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部指出,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后,两次交办反映辉丰公司污染问题。但盐城市及大丰区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仅就企业环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对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开展针对性调查,最终以举报不实为结论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透露,2013年以来,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收到上级转办或群众直接举报涉及辉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3年多的时间里,除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就企业危险废物未网上申报问题罚款5万元外,再未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罚。“2018年1月,群众通过律师致信盐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辉丰公司在2017年利用暴雨偷排高浓度废水情况。”生态环境部说,盐城市环保局未经核实,即于2018年1月25日公开调查情况,认定辉丰公司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2018年4月11日,生态环境部致函江苏省政府,要求严肃查处辉丰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同时已梳理形成问题案卷,将于近日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建议江苏省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问责。

当地暗中默许企业恢复生产

2017年4至5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湖南期间,曾两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湘西自治州鸿升纸业(以下简称鸿升纸业)长期违法排污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按规定转湖南省办理。

生态环境部说,督察进驻结束后,鸿升纸业在未实施具体整改措施的情况下,擅自通电恢复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生态环境部指出,永顺县政府及经信、环保等有关部门,以及泽家镇党委、政府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反弹行为视而不见,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当地经信部门及泽家镇政府甚至暗中默许企业恢复生产。 

就这起案件的查处结果,生态环境部透露,湖南省依法依规关闭了鸿升纸业;2018年3月,湖南省责成永顺县政府向湘西州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永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宋维荣等1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