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肃、内蒙古两省区共杀害11名女性,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岁。
案件简介
“白银案”,白银市系列强奸杀人案的简称。从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的14年间,在甘肃省白银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先后有11名女性惨遭相似手法杀害,部分被害人曾遭受性侵害。
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被害人年龄最小的年仅8岁,一度造成当地严重恐慌。其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悬赏2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一直未果。公安部也积极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多年以来,案件迟迟难以取得突破。
2016年,借助新型DNA检验技术,白银市警方认定高承勇有重大嫌疑。同年8月26日,警方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高承勇抓获。经初步审讯,高承勇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资料图: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中院对高承勇案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4月17日,白银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对高承勇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