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新华社受权于24日全文播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报告说,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一是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