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情况。中国网 宗超 摄

中国网新闻3月1日讯 (记者 郭泽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今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商标法》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是个法律概念,不是产品荣誉标志,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张茅指出,目前我国商标注册量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1400多万件,去年申请商标580万件,商标存量占世界近40%,商标申请量的增量占世界80%以上。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加,市场主体大量出现,商标申请量大量增加,商标工作越来越重要。

张茅强调,如果是知晓度较广的商标,经裁定,这个新申请的商标是不能注册的,因它涉及到Well-known(驰名商标)商标。但是,驰名商标是个法律概念,不能用于企业宣传,这在商标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张茅指出,我国知名度比较高的商标,比如百年老字号全聚德、同仁堂等,这不是政府评比出来的,是消费者、市场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