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016年,全市登记农户103.3万户,其中农业经营户42.4万户,规模农业经营户3282户。全市农业经营单位1.2万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168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4633个。

二、农业机械

2016年末,全市拖拉机11352台,耕整机3967台,旋耕机10932台,联合收获机676台,播种机2410台,排灌动力机械1196套。

三、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全市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27142眼,排灌站数量328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193个。

2016年末,全市灌溉耕地面积70222.2公顷,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26988.2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17.5万户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地下水,占91.5%,1.6万户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地表水,占8.5%。

四、设施农业

2016年末,全市温室占地面积7448.7公顷,大棚占地面积6555.8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25.2公顷。

(第三号)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和基本社会服务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96个乡级单位和3838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交通

2016年末,在196个乡级单位地域范围内,37个乡级单位有火车站,占18.9%;96个乡级单位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占49.0%。

100%的村通公路,3812个村主要道路有路灯,占99.3%。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100%的村通电;592个村通天然气,占15.4%; 100%的村通电话;3835个村安装了有线电视,占99.9%;3836个村通宽带互联网,占99.9%;1872个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占48.8%。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100%的乡级单位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乡级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46个乡级单位有污水处理厂(站),占74.5%。

3810个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占99.3%;1429个村有垃圾分类收集,占37.2%;3500个村有专职环卫人员,占91.2%;1639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占42.7%;3599个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占93.8%。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195个乡级单位有幼儿园、托儿所,占99.5%;100%的乡级单位有小学;176个乡级单位有图书馆、文化站,占89.8%;36个乡级单位有剧场、影剧院,占18.4%;24个乡级单位有体育场馆,占12.2%;166个乡级单位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占84.7%。 978个村有幼儿园、托儿所,占25.5%;3478个村有体育健身场所,占90.6%;1954个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占50.9%。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100%的乡级单位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级单位有执业(助理)医师;182个乡级单位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占92.9%;141个乡级单位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占71.9%。

2630个村有卫生室,占68.5%;1388个村有执业(助理)医师,占36.2%。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133个乡级单位有商品交易市场,占67.9%,63个乡级单位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占32.1%,4个乡级单位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占2.0%,4个乡级单位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占2.0%。

2391个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占62.3%;790个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占20.6%;1544个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占40.2%。

(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03.3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101.7万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占98.5%。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81.2万户,占78.6%;拥有2处住房的17.8万户,占17.3%;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7万户,占2.6%;拥有商品房的13.0万户,占12.6%。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45.0万户,占43.5%;砖(石)木结构的38.3万户,占37.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9.9万户,占19.2%;竹草土坯结构的349户,占0.03%;其他结构的1183户,占0.1%。

二、饮用水

103.2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99.9%,其中,46.9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5.4%,2.0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1.9%; 957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79.5万户,占76.9%;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3万户,占2.3%;使用卫生旱厕的13.0万户,占12.6%;使用普通旱厕的7.5万户,占7.2%;无厕所的1.0万户,占1.0%。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50.4辆,摩托车、电瓶车88.6辆,淋浴热水器88.3台,空调137.4台,电冰箱106.7台,彩色电视机134.9台,电脑66.8台,手机251.4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37.8万户,占36.6%;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93.9万户,占91.0%;主要使用柴草的3.4万户,占3.3%;主要使用煤的48.2万户,占46.6%;主要使用沼气的1.0万户,占1.0%;使用其他能源的0.2万户,占0.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826户,占0.1%。

(第五号)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53.0万人,其中女性24.5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5.3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26.2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1.5万人。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4213人,其中女性5707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613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8570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4030人。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0.7万人,其中女性4.4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8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6.3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6万人。

(第六号)

普查区域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人口清查数据反映,2016年底(清查时点为2016年11月1日0时),全市普查区域(包含行政村的乡镇、街道)共有常住人口1001.6万人,其中,北京户籍常住人口621.7万人,非京籍常住人口379.8万人。

从人口分布看,城市功能拓展区常住人口289.8万人,城市发展新区常住人口582.0万人,生态涵养区常住人口129.7万人。

从人口密度来看,农村地域人口密度644人/平方公里,城市功能拓展区人口密度3173人/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新区人口密度952人/平方公里,生态涵养区人口密度152人/平方公里。在各乡镇中,镇区人口密度4699人/平方公里。

通过清查反映,北京农业户籍人口共有230.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96.9万人。农业户籍人口中,仍在本乡镇范围内居住的有201.9万人,居住在本乡镇以外本市其他区域的有27.4万人,居住在外省或出国的1.5万人。

在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口602.8万人,主要就业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在非京籍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口295.9万人,主要就业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农村的土地确权、资产经营

和农民组织建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2016年末,全市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农用地面积279.3千公顷,已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户数90.1万户,已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人口数278.9万人。

二、村集体资产经营

2016年末,村集体实际经营资产总额1158.3亿元。主要以村集体自营方式为主,占村集体全年实际经营资产总额的75.4%;其次以租赁方式经营的资产占13.5%。

三、农民专业组织

2016年末,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7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共有11.6万个,其中以普通农户数为主,占98.6%。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主要以两种类型为主: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主,占45.2%;生产服务为主,占34.1%。

普查区域互联网应用情况

2016年末,全市普查区域已经通光纤的行政村为3509个。

在北京农业户籍家庭户中,已经开通使用互联网宽带的有60.3万户,占64.4%;农业户籍家庭户中,有过互联网购物经历的有53.8万户,占57.5%。

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对外提供服务的有8005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有88户。

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有365家,占有经营的全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5.4%;销售金额26304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8%。

在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有212个,占全部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1.4%。使用自动化监测、控制技术的温室占地面积212.9公顷,占温室占地总面积的5.1%,使用自动化监测、控制技术的大棚占地面积87.2公顷,占大棚占地总面积的3.7%,使用自动化监测、控制技术的畜禽养殖用房面积37.1公顷,占畜禽养殖用房总面积的3.1%,使用自动化监测、控制技术的渔业养殖面积24.2公顷,占渔业养殖总面积的1.7%。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末,北京市依托于农村地域、农业生产、农事活动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共3.2万个。其中,经营性单位4397个,占比13.6%;个体经营户2.8万个,占比86.4%。民俗旅游挂牌单位475个,占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的10.8%;民俗旅游挂牌户8717个, 占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的31.3%。

二、投资人情况

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户)的投资人情况看,本乡镇内投资人共2.3万人,占比72.6%;乡外市内投资人1949人,占比6.0%;外省投资人6864人,占比21.3%;国外及港澳台投资人43人,占比0.1%。

投资人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的有2.9万人,占比90.2%;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和大学的投资人2963人,占比9.2%;受教育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投资人188人,占比0.6%。

三、对外推介方式和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应用

从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户)的对外推介方式来看,调查对象使用传统媒体的1.8万个;使用网络平台的6268个;使用移动通信的1.2万个;有一种以上推介方式的调查对象3785个。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应用方面,调查对象拥有自主网站的1081个;拥有第三方平台的5152个; 同时拥有两种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273个。

四、农耕文化体验类型

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户)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农耕文化体验的有3878个,从体验的类型来看,有农事种养体验的765个,分布在325个村;有农事采收体验的2777个,分布在639个村;有农产品制作体验的217个,分布在113个村;有农村民俗活动体验的1158个,分布在275个村;有农耕文化展示体验的173个,分布在137个村。

五、占地规模情况

从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规模上看,总占地面积69.9万亩。其中,农作物占地面积5.8万亩,占比8.3%;园地占地面积12.1万亩,占比17.3%;林地占地面积12.1万亩,占比17.4%;养殖水面占地面积1.1万亩,占比1.5%;畜禽饲养区占地面积0.5万亩,占比0.7%;绿化占地面积5.9万亩,占比8.4%。

六、从业人员情况

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单位(户)的高峰期从业人员为15.5万人。其中,单位8.7万人,占比56.1%;个体经营户6.8万人,占比43.9%。在高峰期从业人员中,本乡镇的从业人员7.9万人,占比50.8%;乡外市内从业人员1.4万人,占比9.1%;非京籍高峰期从业人员6.2万人,占比40.1%。

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单位(户)的长期从业人员10.7万人,其中,单位5.8万人,占比53.6%;个体经营户5.0万人,占比46.4%。

七、资产情况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户)共有接待床位67.6万张,其中,单位44.5万张,占比65.9%;个体经营户23.1万张,占比34.1%。接待餐位582万位,其中,单位318万位,占比54.6%;个体经营户264万位,占比45.4%。

注册资金共计219.0亿元,其中,单位121.6亿元,占比55.5%;个体经营户97.4亿元,占比44.5%。

八、经营情况

2016年,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接待人次为20147万人次。其中,接待住宿游客1170万人次,占比5.8%;接待国外及港澳台游客163万人次,占比0.8%。

通过网络及移动通信预约的游客444万人次,占比2.2%。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总收入达到150.7亿元,其中,单位107.3亿元,占比71.2%;个体经营户43.4亿元,占比28.8%。

从收入类别方面看,位居前5位的分别为:商品销售收入55.6亿元,占比36.9%;餐饮收入40.9亿元,占比27.1%;住宿收入19.3亿元,占比12.8%;其他收入8.5亿元,占比5.7%;采摘收入8.4亿元,占比5.6%。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总支出120.3亿元,其中,单位92.7亿元,占比77.1%;个体经营户27.6亿元,占比22.9%。

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调查对象中,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单位(户)有260个,收入1.2亿元,其中,单位145个,收入1.1亿元;个体经营户115个,收入626.0万元。

通过农耕文化体验为调查对象带来收入30.8亿元,其中,景区游览收入2.3亿元;住宿收入3.8亿元;餐饮收入6.9亿元;采摘收入5.5亿元;垂钓收入0.5亿元;销售农产品收入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