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与村霸难简单区别

不妨设问,《白鹿原》中的白嘉轩,是恶霸还是乡贤?依笔者看,在传统农业文明时代,他大略算是乡贤;若在工业文明时代,他则有演化为村霸的可能。他在乡里维护礼教,同时也发展公益事业,在行使“皇权”代理职能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乡民利益,这是传统农业文明时代比较标准的乡贤范式。

他干预已经萌生的乡民自由,竭力维护已经摇摇欲坠的礼教传统,控制村庄经济活动,若放在当今时代,已经不合时宜。如若村庄受市场经济冲击,出现了新的致富机会,资源分配秩序需要重新调整,他在家族核心成员的压力之下,利用自己的权势得到正式制度的重要岗位,并集中关照少数人利益,打压异己,就与村霸无异。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假想中的乡贤与村霸即使放在当今时代,也不好简单区别。传统农业文明之下,特别在人口密度很高的情况下,村庄是一个贫穷的社会单元。贫穷居民大多具有依附性,即在个人与宗法领袖的价值判断及利益诉求发生冲突时,个人会服从宗法领袖。只要村庄保持一定的封闭性,现代要素不进来,官方腐败及匪患也没有渗透,这些宗法领袖就可以把乡贤一直做下去。

而当今中国农村社会处于转型之中,现代要素对村庄的渗透有快有慢,有浅有深,宗法领袖自己会发生蜕变。蜕变成功,可能就转化为现代乡贤;若不成功,要么自己被替代,要么自己变成村霸。究竟是变成隐蔽矫饰的村霸,还是明火执仗的村霸,则会受很多因素影响。

打破乡村“政社合一”体制

现代乡贤可以有,且可以与村霸势如水火,但前提是乡村社会结构发生积极变化。一是农民要富裕起来。生活富裕是减少依附性、向往自由的基础。为此要促进农村开放,给农民绝大的职业自由选择空间,使留在农村的农民成为收入比较高的专业农户。特别要让穷人生活在城市,而不是苟活于乡村。

二是要推进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盈利性经济活动相分离,坚决打破村庄一级的“政社合一”体制,让村干部依法只管公共事务,将发展经济事务交给农户或其自愿结成的组织。这个办法会让乡村干部的“权力含金量”大幅减小,对于防止隐蔽村霸产生有釜底抽薪之效。中央在这方面已经有部署安排,有关改革举措若能加紧推进,大局便会显著改变。

三是乡村自治体的设置要到合适层次,最好设在自然村或现在的村民小组层次上。这样做有利于将真正起作用的乡村精英更好地被吸收于主流社会之中,减少他们被边缘化的感觉。很多地方的经验证明,这个做法相当有效,中央也做了试点推广部署。

这几方面的发展改革虽具有根本性意义,但功效发挥会比较缓慢,解决急迫问题还少不了依法打击行动。

久拖不决的村霸作恶问题,往往与保护伞有关。在政府系统打击腐败,维护廉洁勤政风气,坚决清理村霸的幕后支持者,对于专项行动的成功,具有关键意义。

□党国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