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例替考罪案上榜法院精品案例

  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浩林 摄

中新网昆明1月22日电  (高雅)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昆明中院2017年度精品案例”,曾备受关注的云南省首例替考罪案——顾某等人代替考试案入选。

该案中,被告人顾某、李某某报考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后二人找到被告人黄某某、许某某帮忙替考。黄某某、许某某持伪造证件参加了素描考试,在色彩考试中先后被监考老师查获。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顾某、黄某某、许某某、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进行定罪。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姚磊称,该案是云南省首例适用替考罪这一新罪名的犯罪,为今后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释法准确、量刑公正的示范。对规范考试秩序、打击替考现象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在校学生有良好的法制教育意义。

此外,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王志某强奸、抢劫案,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倪文某著作权权属纠纷案,杨记某等37户诉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海埂街道管理处、第三人昆明兆吉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协议履行纠纷系列案等13个案件也上榜“昆明中院2017年度精品案例”。

姚磊表示,这些案件或是新类型案件,或涉及热点难点问题,均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据悉,15年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开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先后评选出15批,共205件精品案例,对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法治宣传教育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