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河北省根据产业结构、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需求,将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玻璃、制药、印染、制革、化肥、石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物,列为河北省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对象。

“我省将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机会,全面掌握污染排放情况,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长效污染防治措施。”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介绍。

目前,河北省已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订了普查工作方案,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和人员已基本到位。河北省将通过普查,在摸清污染源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平台,有效判断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建立与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精准治污。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此次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本次普查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