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的这场初雪很大,天很冷,但无数人的彻夜未眠和默默付出温暖了整座城。

在南京,有一位在雪地摔倒心跳呼吸骤停的老人,做了一台没有家属签字就开展的手术,还有一位说出“所有责任我来承担”的医生。

1月4号,南京迎来了一场首场降雪,家住浦口的63岁刘老先生扫完雪就觉得心脏不舒服,独自一人前往鼓楼医院看医生。下午两点多,刘老先生刚到鼓楼医院一号大门就突然就倒下不省人事了。

老人倒下后,不少好心的市民打伞并拨打了120。碰巧的是,鼓楼医院内科主治医生王轶刚下夜班准备坐地铁,第一时间查看老人状况:王医生判断老人是心脏停跳,呼吸骤停。

另一位来自鼓楼医院的护士也伸出援手,清理老人口中的呕吐物,几轮心脏按压后,王轶联系了同事将老人转运到了急诊室,排查心电图提示老人心肌梗死需要急诊导管手术治疗。

导管手术治疗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老人深度昏迷,急诊科主任王军通过老人的手机联系上了他的老伴。

由于下着大雪,交通不便,家属赶到医院还需要一个多小时。此时,一道难题摆在了医生面前:大面积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实施心脏手术,如果等家属赶到老人可能再次猝死或者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左一为急诊科王军主任

王军当机立断选择手术,“如果不让老人做手术,可能病人就没了。”他坚信,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强。3点多,刘老先生被送到心脏介入手术室,下午4点多,老人手术接近尾声的时候,老伴及女儿才赶到医院。

在救人和担责面前,他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王军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当时的签字是我签的,我跟心脏科医生打了个招呼,所有的责任我来承担。”

  网友朋友圈截图

由于王轶医生的及时抢救为老人的入院抢救打好了基础,再加上王军医生担全责及时手术,老人已经转危为安。医护人员的接力和给力筑起了老人生命的天空。

那么对于危重病人的抢救问题,法律都做出了哪些规定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去年12月14日正式施行。《解释》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不想你死去的是医生”,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有了法律做后盾,医生为患者的生命担责也多了一重保障。为好医生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