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深刻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包括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这“八个坚持”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过去5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科学理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这一主要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因此,我们必须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立足国情省情农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制度创新是重点,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抓实工作、压实责任,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去年11月底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研究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找准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方面的短板。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确保“三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