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北京市三中院将贾跃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将受限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贾跃亭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其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记者注意到,在被列为“老赖”的执行案中贾跃亭被指欠款4亿余元,而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据不完全统计,其在三中院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案子就有9起,其中最高的负债金额达14亿,9起案件仅产生的执行费就逾600万。

欠平安证券钱贾跃亭当“老赖”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9月28日,信息发布时间为12月11日。

根据公开信息,贾跃亭未履行内容包括: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向平安证券支付利息414万余元;向平安证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6月27日为909万余元;向平安证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142万余元,律师费256万元。

“贾跃亭的公司在朝阳区,因此1亿以上标的额的执行案件都在所在地中级法院、即三中院处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分析认为,该案件的执行依据由福建一家公证处作出,该强制执行公证的主债务人应为乐视,而在外地启动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院将这个案件委托乐视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异地执行是符合规范要求的,因此福建当地法院委托给三中院执行。

所涉9起被执行案最高金额14亿

“他(贾跃亭)欠债太多,在三中院并不止这一起案件。”新京报记者昨日从知情者处获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以贾跃亭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在三中院共有9起。申请执行人涉及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中最大的标的额达14亿,最小为2亿。9起案件产生的执行费逾600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比如乘坐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其子女也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国民诉法相关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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