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公车的“配”和“用”

今后,公车该怎么“配”,怎么“用”?如上文所言,就这部公车管理新规给各类型公车价格和排量给出明确上限。

例如,机要通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执法执勤车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为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除了这些明确的用车限制,这份新规里明确了多个“公车原则”,例如,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等等。

对于国产车和公车减排,新规还明确,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针对公车管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中也表示,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在线统计行驶里程、费用支出等信息,实现无缝监管。

  专家观点

——制度化加码反“四风”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中央发文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时间点,正值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周年之际。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整顿公权力下的“房”和“车”,是制度化加码反“四风”的新举措。

汪玉凯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用房和用车,这是“四风”问题的突出领域,舆论意见较大,此前有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规定很多,但是,新问题新苗头不断出现,亟待有的放矢地细化实施标准、明确问责措施。

“比如,办公用房超标的怎么腾退,多出来的面积如何使用,如果没有明确要求,就会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规避政策的花招开始出现。再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其他通信保障等类型公车谁来用,干嘛用,有啥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就会有人打‘擦边球’,造成新的变相公车私用。”

汪玉凯说,一方面,作风建设中,措施和监督都不能含糊,既要有框架标准又要有实施细则,更要有问责惩戒;另一方面,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针对新问题跟进新举措,今次发布的两份文件就是在治理近年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领域的“四风新花招”。(完)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