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该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据了解,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该县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今年3月,兰坪县啦井镇新建村和某某等5名学生辍学回家,其家长不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经啦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做工作后,仍然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11月3日,啦井镇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对被起诉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

原告怒江州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现年15岁的被告女儿和某某属适龄少年,应依法在校接受义务教育,但经原告方多次对被告进行敦促、动员、批评、教育,被告方始终拒绝履行将其女儿送达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在庭审现场,法庭针对每个被告家长及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法庭当场下达调解书。经过庭审,家长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纷纷表示,今后要好好教育孩子,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据介绍,兰坪县是云南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通过发展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为近年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在国家和云南省的大力支持下,当地政府千方百计补短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孩子均能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兰坪县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失学率仍然居高不下。

为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兰坪县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探索,联动教育、公安、法院、司法、社保等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探索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举措,对经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仍拒不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家长提起诉讼,将这些家长告上法庭,用法治的手段接续山乡孩子们中断的求学梦。

据了解,11月25日,这样的“官告民”案件在兰坪县中排乡也进行了开庭审理。有3户学生家长也同样因为不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被诉上了法庭。

□ 本报记者   石  飞

□ 本报通讯员 李春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