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兰坪县人民法院就啦井镇人民政府起诉5名辍学家长一案开庭审理。 受访者供图
因为家中的未成年子女辍学,当地政府将这些子女的家长告上法庭。
前不久,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的巡回法庭上,原告席上坐着啦井镇政府,被告席上则是啦井镇5名学生家长。啦井镇政府起诉称,5名学生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放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子女辍学,因而提起这场“官告民”诉讼。
这是云南首例因子女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新京报记者获悉,法院立案后,当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5名学生家长均同意子女复学,目前已有3名辍学学生返校,另有两人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复学。一名被告家长称,此前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受到“读书无用论”影响,“如今吃上官司才知道,不送娃娃去上学违法”。
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
今年3月,啦井镇和某某等5户村民的子女辍学回家,经啦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劝说后,家长仍然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
11月3日,啦井镇人民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对被起诉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才有了后来的法庭审理。
据被告家长和金亮表示,自己曾经劝说过子女返校复学,也送去学校好几次,但今年孩子特别不想读书。
在庭审现场,多位家长认为,自己已经对子女进行了劝说,不应当成为法律责任。而辍学的子女则表示,一方面是因为家里条件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学习成绩不理想。
庭审现场,法庭根据每个辍学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子女返校时限和共同劝导等事宜达成共识。随后法庭当场下达了调解书。啦井镇副镇长李智芬介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名学生返回课堂,但是还有2名学生因为外出打工,目前还没有回来。按照庭上调解结果,这2名学生应在下个学期开学之前回到学校。
130名学生未到校注册
云南省兰坪县啦井镇,地处滇西边境,是傈僳族聚居区,也是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新京报记者从啦井镇政府了解到,近年来,啦井镇不少在校生辍学,前往东南地区打工,并且人数有上升趋势。
新京报记者从兰坪县教育局了解到,今年9月份秋季开学时,全县有超过130名在校生未到校注册,经过与家长沟通等工作,最终有120余人返回学校,仅有8人未复学,其中啦井镇占5人。
“以前思想保守,认为活在山里,读不读书都一样。” 在调解书上按下指印时,一名学生家长说。
新京报记者从啦井镇政府了解到,案件近日在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时,数百名附近村民前来旁听。
承办此案的云南省兰坪县法院法官董翔告诉新京报记者,考虑到实际情况,同时为了加强普法宣传效果,法院将巡回办案点设在了村里。如果调解后,家长不履行,法院将以不执行生效文书,对涉事家长处以罚款。
■ 对话
“做不通工作的家长当场同意孩子复学”
在啦井镇副镇长李智芬看来,对辍学少年的家长提起诉讼,是在反复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一种无奈之举。李智芬告诉新京报记者,开庭的普法意义要大于案件本身,对于落后地区观念的转变,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父母教育意识淡薄”
新京报:还没有返校的两人在做什么?
李智芬: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一个去了浙江一个去了福建,具体做什么就不知道了。剩下3名辍学的学生,并没有外出打工,就是在家干农活。5个人基本都是14到15岁左右。
新京报:5名学生辍学的原因是什么?
李智芬:作为傈僳族聚居区,啦井镇的经济状况总体是比较落后的,而且这5名学生全都来自同一个村。辍学原因一般是家庭经济状况平平,父母对于子女入学意识淡薄,学生自身也有厌学情绪,所以各方面原因导致了辍学。
新京报:经济原因不是导致辍学的主要因素?
李智芬:如果从家庭经济状况看,这5名学生家庭总体算是中等,不是很差的那种,父母是有能力供养的。主要还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就是观念比较落后,对上学的态度是可读可不读。
新京报:当地农村学生正常花费情况如何?
李智芬:啦井镇一个普通农户,一年收入大概是一两万元。不过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学杂费全免,家里要出的只有生活费和一部分交通费。如果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还有一定的补助。
“宣传教育作用更大”
新京报:为什么会采用起诉这种形式?
李智芬:实际上在起诉之前,我们做过工作,每家每户都上门至少四五次,但是效果不好。其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不是一个新问题,今年兰坪县里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下发了文件,在法院、检察院的帮助指导下,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新京报:也就是说,此前反复沟通无效?
李智芬:对,这5名学生的家长,相对来说文化程度较低,有一两个家庭还有离异的情况,对子女教育也不够重视,关键是,不知道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违法的。所以通过起诉,其实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
新京报:这种形式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辍学问题?
李智芬:提起诉讼不是为了对父母采取什么措施,而是告诉所有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需得到保障。如果不及时复学,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新京报:用法律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的效果如何?
李智芬:大部分之前做工作做不通的家长,当场就表态同意孩子复学。另外对我们的工作是一种反思。以前是很被动,辍学了,就把孩子劝回来。实际上,这种失学有很多因素,关键还是心态和意识问题。
■ 声音
“控辍保学”家长和政府共同的义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今年3月份,《中国青年报》发布一份调查数据称,农村青少年的辍学率在快速反弹,在农业部2003年的调查中,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平均为10.7%。到了2013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农村初中生的毛辍学率达到15.5%。这意味着,每6个农村初中生里,就有1个辍学。
与之相关的是,在今年召开的十九大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列为教育领域三个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认为,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但是对于违法规定的父母如何处罚,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官告民”更多是起到示范和威慑作用。
郑方辉认为,云南“官告民”案件,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心。“控辍保学”不仅是家长的义务,同时,政府也有保障学生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教学水平,让“读书无用论”再无市场。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