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 陈士渠

信息发布平台利于追索文物震慑犯罪

信息平台对打击文物犯罪有哪些作用?昨日,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表示,平台加大了对文物全方位保护的力度,也使犯罪分子不敢买卖平台发布的文物,有利于震慑犯罪。

陕西打击文物犯罪名列前茅

新京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16日在西安正式上线,为何由陕西方面承担这项任务?

陈士渠:陕西是全国文物大省,陕西公安打击文物犯罪的能力和战果也在全国名列前茅。所以,2011年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设在了陕西,这次又把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也设在陕西,由陕西省公安厅承建。

新京报:平台从前期研发到最终面世历时一年多,中间主要涉及哪些工作?

陈士渠:平台建设首先要有数据标准,比如文物的照片要求什么尺寸、什么像素,因为平台建成后全部数据要提供给国际刑警组织,以便于追索流失到海外的文物,所以标准要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艺术品数据库一致,方便二者兼容。另外我国文物和其他国家的文物也有差别,在表述方面要做精细研究。

我们还要搜集全国各地被盗和丢失文物的信息,包括审核文物照片、核实丢失时间等,这些信息要详实准确,不能出错。各地把被盗和丢失文物信息提供给陕西省公安厅,由陕西省公安厅组织录入。今后会择时开通各地权限,由文物被盗地或丢失地公安机关直接将信息录入平台。

平台加强对文物全方位保护

新京报:群众比较关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能做什么?从公安机关的角度来讲,这个平台会发挥什么作用?

陈士渠:凡是发布在信息平台上的文物,一旦发现线索,公安机关就要依法追索追缴文物并且调查文物的来源。以前追缴文物主要靠顺线追踪,比如发现一个犯罪团伙盗窃文物,盗出来的文物被多次转卖到了持有人手中,公安机关就顺着这条线追查追缴文物。

现在相当于多了一个手段,只要发现发布在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的文物,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调查核实,追索追缴文物并追查文物被盗过程。这个平台加大了对文物全方位保护的力度,拓展了追索追缴文物的手段,也使犯罪分子不敢买卖平台发布的文物,有利于震慑犯罪。

警方坚持高压严打文物犯罪

新京报:公安部已经多次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目前文物犯罪的情况如何?

陈士渠:公安部已经发布了2批A级通缉令,第一批被通缉的10个在逃人员已经有8人被抓获,第二批的10个在逃人员也有6人到案。总体来说,目前文物犯罪比较猖獗,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高压严打、全链条打击。

今年公安部连续发布通缉令,给文物犯罪分子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只要实施了文物犯罪,公安机关就要一追到底、绳之以法。要通过打击和追逃来震慑犯罪、减少发案,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新京报:在追缴海外流失文物、开展国际合作方面有什么做法?

陈士渠:我们注意到,有一些文物被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地下渠道流失到国外,我们会加大和国际刑警组织以及相关国家的执法合作力度,严厉打击跨国跨境走私文物犯罪团伙,努力追索追缴流失海外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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