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在1951年至1976年的26年间,天安门广场升降国旗的任务一直由北京供电局负责。1977年5月,北京卫戍部队接替了升国旗的任务,此后到1982年12月28日,原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十一中队五班进驻天安门,担负升降国旗任务,从此,中国有了第一套规范的国旗升降仪式。《国旗法》实施后,1991年初,“天安门国旗护卫队”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