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怎么办理?

除了子女入学,对于《通知》公众关注较多还有户口问题。部分公众对于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问题表示疑虑,要求明确公租房、直管公房户口登记、迁移具体流程。

对于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通知》仅对京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通知》明确,承租人为京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京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须知】

租户这些权益得到保障

《通知》明确规定,出租的住房需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同时,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通知》还规定,房东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未经租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如果租赁期届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租户。

对于中介机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新建租赁住房这些人受益

《通知》强调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通知》称,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将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邹劲松29日表示,北京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50万套租赁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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