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不理性的海外投资、遏制资本过快外流是为了中国经济更健康发展,但根本性问题的解决则需要制度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的保障是最根本的保障。法治不彰,灰色的手就肆无忌惮。法治跟得上,各方的权利义务就明确,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才谈得上顺理成章。因此,在今天《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中,经济学家厉以宁就这样写道——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二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三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至今仍然有效。如果社会上的个人产权遭到侵犯,或非公有企业的产权遭到侵犯,法律对产权的保护缺位,那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人们预期紊乱,而一旦预期紊乱,创新创业就会失去动力。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
……唯有使广大人民、众多企业经营者有财产安全感,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公平保护财产权,最重要的就是要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法律是一视同仁的,法律法规让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一律受到保护,使公众有财产安全感,全国上下都会因为有良好的预期而产生动力和活力。对于政府而言,为了激发和保护企业和投资人,一定要守信践诺,取信于民。 各地政府不能以政府换届或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不能将公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
三
让企业家“放心”、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新,并不是“一时之计”,更不是“权宜之计”。
从历史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正是无数的企业托起了中国的经济奇迹,推动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从现实的角度看,中国经济和社会摇继续进步,企业的发展壮大、科技探索、产业升级也是根本动力。
去年10月,现任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还在山东任省长。当时,他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企业家的作用无可替代》的文章,其中这样写道——
“企业家是创业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这些企业家特别能吃苦,吃常人不能吃的苦,受常人受不了的罪,在市场竞争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本领。他们普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很深的家国情怀,始终不忘带动乡亲共同致富。我们理解,企业家精神就是永不满足、不断创新、追求卓越。
不可否认,企业家如同其他社会人群一样,也会有缺点和错误,也有违纪违法现象,甚至也会有人犯罪。但是,这丝毫不能否定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是我们不断认知、不断调整、不断提高的过程,企业家们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成长进步的,难免会有人磕磕绊绊,甚至掉队落伍。有的企业家过去犯下错误,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应当全面地、历史地分析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总结教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就是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我们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站位高远、立足当下、推进现代管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家。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大气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让企业家有更高的学习能力、更强的法治意识、更多的创新机会、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发挥更大作用。”
这样的文字,仍然适合当下,以及将来。(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