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人员领取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图片来源:新华社)

  来沪人员领取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图片来源:新华社)

公正司法守卫公平正义

2017年2月24日,一条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引来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拟将对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办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扰,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

这是一个期望“冤不了”的制度设计。今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两份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3年至2016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2016年,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件37人基础上,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我国近4年受理国家赔偿案16889件,赔偿金额近7亿元。其中,广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刑事冤错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获得赔偿。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制定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国家赔偿指导性案例,完善赔偿案件质证程序,规范精神损害抚慰金裁量标准,就进一步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提出意见,充分发挥了国家赔偿的权利救济职能。

实现公正司法,归根结底还要靠制度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司法制度改革作出三方面具体部署: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这一系列改革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也彰显了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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