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9月4日,大众决定自2017年12月25日起召回180万辆缺陷汽车,为了这一决定,部分中国车主等了整整十年。

不仅是大众,麦当劳,三星、苹果、宜家、大众、宝马……很多知名跨国企业在召回问题产品的时候,都对中国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呈现出了所谓的“双重标准”。

美国在1966年就确立了产品召回制度,几乎囊括了所有在期货交易中可作为参照商品的基本品。而直到2004年,中国才第一次颁布具体的召回规定。

在中国,召回过程往往漫长复杂,其中的每一步都有执法成本,企业一倦怠,执法者一松散,消费者一放弃,都将导致召回无疾而终。

中国罚金额度对不主动召回行为的惩罚、威慑力度远远不够。一个跨国汽车公司一年利润数百亿,谁会在乎这几万几十万的罚款呢?

  最近,不少中国车主纷纷在网络上感叹,终于狠狠出了“大众”一口恶气。

怎么回事呢?9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根据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大众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因为存在发动机熄火隐患,决定自2017年12月25日起召回180万辆缺陷汽车,创下召回记录之最。

180万,数量何其惊人,更何况这背后牵扯的还是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但很多人大概不知道,为了这一决定,部分中国车主等了整整十年。这一次召回的车型中,从2007年到2015年生产的车型都所有涉及。这让人不禁想问,到底是怎么样的召回,需要十年时间?为什么在其他西方国家,没见这么久的反应时间?

为什么在这种涉及到人类最基本的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上,中国屡屡被与其他西方国家“区别对待”?

案例

不仅是大众,麦当劳,三星、苹果、宜家、大众、宝马……很多知名跨国企业在召回问题产品的时候,都对中国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呈现出了所谓的“双重标准”。

上个月,麦当劳向全球的肉鸡供应商提出要求,从2018年开始逐步停止使用人类抗生素,但第一批名单不包括中国。

2005年4月至2013年5月,强生旗下13家子公司的51次召回事件中,48次都未在中国组织召回或者调查,但其产品大多在中国销售;

2016年,宜家召回造成6名儿童死亡、36名儿童受伤的“夺命抽屉柜”,但是并未涉及中国,在中国质检总局约谈后,才召回缺陷产品;

2016年9月2日,三星宣布在全球召回约250万台Note7手机。但就在宣布召回的同一天,三星仍然坚持在中国启动国行版Note7发售,随后经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三星宣布召回7月20日至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Note7手机,但该部分仅不足2000台。

根据岛妹粗略地统计,像这样的事例在这近10年约有30件,多数涉及食品、电器、电子、汽车。比如,雀巢饮品中含重金属物质、苹果手机的续航问题、丰田汽车的“刹车门”、宝马的引擎油泵故障等。

考虑到资本天然的逐利和“无赖”属性,出了问题,品牌商们自然穷尽一切办法寻找托词、推脱责任:

最常见的,就是搬出中国国家标准。例如宜家的解释就是,北美的行业标准明确提出柜体不固定在墙上时也必须不能倾倒,而中国对此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符合中国标准。

另一种呢,就是千方百计“证明”该批次的产品中,中国与别国的零件有所不同。例如三星集团就狡辩说,中国地区的Note7手机所用的电池和国际市场上三星手机的电池不同,由另外一家电池厂商生产,不会爆炸,无须召回。但显然被现实狠狠打脸,中国电池爆炸的事件也频频出现,Note7还被民航总局禁止带上飞机。

立法

品牌商当然有千奇百怪的理由逃避责任,但法律部门就坐视不管?

也不是,早在2004年,中国的《产品质量法》中就对“缺陷产品”有所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召回制度,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有保障商品安全的义务。

但具体召回制度怎么进行?客观来说,中国的法律法规还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毕竟,从根儿上来说,召回制度它还是个舶来品,适应和摸索都需要时间。

美国在1966年就确立了产品召回制度,几乎囊括了所有在期货交易中可作为参照商品的基本品。2002年美国国会颁布的《产品召回增加责任与文件》更加严苛,对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继续生产者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刑期长达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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