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7年9月1日,湖北宜都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正式成立,宜都市委副书记王世斌等市委领导出席仪式并为环境保护大队授牌。

据悉,该局成立环境保护大队,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核编7名,主要负责依法打击辖区污染、破坏环境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负责侦办涉嫌阻扰、妨碍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案件;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乡镇派出所在环境保护警察大队的指导下开展涉及环境保护执法的相关工作,并在各派出所内明确1名警察为环保警察。

王世斌在授牌仪式上希望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加强衔接、密切配合,为打造三市三区,建立“实力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文明宜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环保警察大队民警要谨记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勇于担当、认真履职、清正廉洁,推动宜都环保执法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