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上午9点半,上海法官培训中心、上海法院正式启动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考试。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共296名法官助理参加了考试,他们平均年龄为32.5岁,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253人,占比85.5%。 考试分为法学理论考试、文书撰写考试和庭审面试三部分,分别对照法官应具备的“法学理论知识、文字表达和庭审驾驭”三大能力。今日进行的是法学理论考试和文书撰写考试。庭审面试拟定于9月16、17日进行,在全国首推庭审面试。

记者从上海高院获悉,从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它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丝毫不亚于法官入额这块“难啃的骨头”。 首次初任法官遴选对于建立新型法官选任制度具有标杆意义。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改革后法官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此次遴选,是为新型法官选任制度建立标杆、打造模板,也是为全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其次,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对于形成上海法官统一管理格局具有促进作用。此次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高、中院和海事法院在内的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后,统一到基层任职,基层法院的法官从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中择优遴选;高、中院和海事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逐步构建法官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最后,初任法官遴选对于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具有引领效应。目前,法官助理队伍已经成为法院建立新型办案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应对人案矛盾的关键力量之一。此次遴选明确了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的标准和程序,法官助理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清晰化、明朗化,也帮助法官助理确立了个人努力方向,对上海三级法院加强法官助理的管理和使用起到正向的推动作用。(央视记者 奚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