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匡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人诈骗了9万余元。经民警了解,匡女士是宜都一家印刷厂的老板,4月13日上午,一名自称自己是消防大队官兵的陈某联系上她称要印8万册的消防宣传册,并说出详细规格要求,一番沟通后匡女士觉得陈某很专业,陈某的电话也是当地号码,所以未产生任何怀疑,二人约定下午5点签合同。

13日下午1时许,匡女士接到陈某的电话,说领导在大队调查,说需要加购20套上下铺钢丝床和40套床垫,自己这会陪领导在,给其一个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让其帮忙联系垫付预订款并开好发票,下午签合同时一并将钱给匡女士。想着是正规单位,帮忙订购一下还可以赚取中间差价,匡女士欣然接受,往一开户名为郭某的银行账户转账四次,共计91200元。下午5时许,到了约定签合同的时间,匡女士却联系不上陈某了,匡女士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接警后,宜都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反电诈平台的资金流向分析,发现被诈骗的现金最终均被转到同一个银行账号上提取,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侦查员赶往武汉开展多日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在ATM机上取款的视频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在多个ATM机上取款的人员均为山东阳谷县的石某,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6月4日,侦查员迅速赶往山东省继续开展核查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流窜性强,经常变更联系方式以及住所,侦查员在山东、河北、天津等多个省市与之周旋,历经三周的艰苦追踪,最终将石某列为网上逃犯,对其布下了天罗地网,并将事件以及事情的严重性告知其家人,让其家人规劝。8月16日,石某回家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在河南濮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移交至宜都市公安局。

经审讯,石某(男,33岁,山东人),一家人都在天津从事快递行业工作。2017年3月20日左右,朋友马某给其打电话要其回老家一同放高利贷。4月初,石某从天津回到山东,与马某、董某等人汇合。随后的多日里,马某、董某等人给石某数张银行卡。大悟县、武汉市等地共取款18万元左右。后来,石某也察觉到他们钱来的太快、可能来路不正,马某给了他4000元钱后,就找理由回到了天津。

8月17日,石某被宜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由于涉案多起,作案团伙成员马某、董某及其他人员共19人分别在河南、山东、广州等地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电信诈骗团伙成金字塔结构,每个人分工明确,一级首脑负责组织管理账户、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洗刷赃款,二级成员市实施电信诈骗的话务员,负责打电话实施诈骗,三级成员在全国各地开展市场调查、查找电话,四级成员称之为“车手”,负责取钱。石某、马某、董某等人均是“车手”。作案者多冒充电信、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或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显号软件,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以没收受害人所用银行存款进行恫吓等多种方式,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警方提醒,只要涉及到转账汇款的交易,一定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