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照料假能否延长为5天或10天?景区免票年龄门槛能否由70岁降至65岁?……成都晚报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拟在金堂县举行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征集听证会代表,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据介绍,此次立法听证会主要就以下议题征求意见:
议题1:独生子女照料假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
对此,一些人认为3天太少了,可否考虑为5天或10天。另有一些人认为,设置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会对单位特别是企业的生产造成影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记者注意到,此次随听证会公告公布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九条对独生子女照料假给出了不低于5天的弹性规定、年龄则调整为65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5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5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议题2:老年人景区门票减免
老年人参观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以及国有文物建筑和遗址类博物馆,四川一直实行对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免收门票的政策。一些人反映,老年人外出旅游70周岁时已经精力不济了,因此对70周岁实行免票意义不大,建议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对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而部分企业认为,如果扩大优惠范围,势必增加企业负担,使企业经营陷入困难。
议题3: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但一些养老机构反映,一些政策落地困难,特别是养老规划、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养老用地、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落地落实难。如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放管服”,条例中应如何表述,听证会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此外,对条例修订草案有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征集启事
据了解,《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已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该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今年6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此次征集听证代表举行立法听证会,旨在全面收集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充分听取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欲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可于8月25日前报名(联系电话84921635,邮箱842743128@qq.com),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