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重庆市“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十三五期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此外还对培训做了一些硬性要求,如晋升处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不少于30天,晋升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不少于15天,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等。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到2020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新一轮大规模培训任务全面完成。
意见强调,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纳入各类培训班次,力争“十三五”期间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全部培训一遍。
与此同时,还要抓好施政能力培训,大力开展以新发展理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府治理与服务、“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统筹城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
此外,还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履行岗位职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人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4学时。
意见还要求,公务员初任培训要在保证应训必训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要及时更新培训内容,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任职培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分级培训”的培训模式,坚持“凡提必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晋升处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不少于30天,晋升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不少于15天。
不仅如此,还要抓好“双基”公务员培训。按照务实管用原则,以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为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农业经济、工业建设、商贸服务、群众工作、社会管理等内容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围绕重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做好对口培训工作。
在强化培训结果运用方面,《意见》指出,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落实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挂钩。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