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保障措施】

推动搬迁企业参保者医保衔接

搬迁企业将获相应保障

在京企业疏解搬迁到津冀,将在规划、土地、财税、价格、投融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诸多关键环节获得相应保障,相关部门还将推动疏解搬迁企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衔接。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关于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意见》对于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非首都功能产业疏解迁得出去、落得下来具有重要意义。”

“力度比较大。”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在规划、土地、财税、社会保障等六方面提出了政策任务,“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产业有序疏解转移”。

疏解企业将获金融支持

《意见》明确了6方面的政策任务:加强规划约束和土地管控方面,提出研究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用地挂钩机制,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全市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

健全财税价格等激励约束机制,提出给予企业疏解搬迁资产处置一定税收优惠。

强化投融资支持方面,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积极对疏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和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提出推动疏解搬迁企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衔接。稳妥推进疏解企业职工安置和促进就业帮扶。

促进区域产业联动发展方面,提出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推动建立共建园区产值分计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

■ 释疑

1 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有何考虑?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产业转移平台“不能一哄而上”

京津冀三地协同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那么,对于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有何考虑?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仍然面临着承接平台较多、布局相对分散,部分平台存在功能交叉重复、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为引导非首都功能有序转移、精准承接、集聚发展,三地协同办共同研究制定了这个《意见》。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对承接平台建设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要相对集中。不能一哄而上、同质竞争,要重点培育那些有条件的、优势突出的平台。二是要统筹资源。在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对创新资源要素进行引导,使产业转移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打通转移和承接通道。三是要创新模式。对承接平台如何建、如何管、如何运行,要积极探索既符合规定又高效的模式。

2 为何要加强新项目联动审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在严控在京新增投资项目

“北京地区投资项目,包括中央在京投资项目和北京市属投资项目,都要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都要执行严控增量的要求。”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目前正在履行印发程序,中央在京投资项目和北京市属投资项目都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前置。因此,建立审批联动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该负责人介绍,国家非首都功能疏解两个政策意见,对严控在京新增投资项目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严格落实两个政策意见,更好地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做好“四个服务”,需要进一步健全审批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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