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用体系——

红黑名单等手段加强监管 推进月付房租模式

针对杭州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有两个体系值得期待:首先是评价体系,租赁主体可在租前、租中、租后,进行多维度、多阶段互评,包括买卖双方对经纪人服务的评价、租客对房屋状况和房东的评价、房东对租客收房以及缴费行为的评价等;其次是信用体系,信用好的房东会获得更多租客青睐,信用好的租客不仅能免押金租房,还有可能按月缴纳房租。

不仅是杭州,成都、南京等地同样提到了信用体系建设。

比如,成都就将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中,搭建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设置“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公示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无独有偶,南京也要求健全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分类管理制度,将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租赁主体,优先享受优质服务和支持政策;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将其纳入租赁平台黑名单,对外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在严跃进来看,信用评价体系能让之前的不可能变为可能。“在一个互联网信用查询体系建立后,按月缴纳租金模式才能推进,甚至可以免租金。或者说,承租人可以灵活采取不同的租金支付方式,大胆引入按揭租房模式。”

强保障——

购租同权租户可享入学、医疗等更多权益

一个多月前,广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提出“租购同权”。随后,包括不在试点12城内的北京、无锡等地也发文明确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

伴随租房市场的改革浪潮,承租人还能享受到哪些权益?对此,南京提出,非本市户籍承租人持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作为合法住所证明,申领居住证;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同时,逐步实现购租同权,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

沈阳甚至还为购租同权的实现设置了时间表。沈阳规定,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按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参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实现购租同权。

成都虽未明确提出“购租同权”,但也提出要让承租人住的更安心,明确要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居民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凭证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公积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如此来看,租购同权绝非狭义的概念,而将逐步覆盖到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

“购租同权,就是通过政策引导来提高租房者待遇,最终达到维护租赁关系稳定的目的。”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如是说。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近一年多时间里,已有近30个省市出台了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内容。张大伟认为,“对楼市调控来说,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不仅是房地产长效调控的机制之一,长远来看,还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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