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滕州警方缴获的部分文物。本报通讯员 刘阳河 摄  

今天,《法制日报》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获悉,“2·10大韩村特大盗墓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缴获国家级文物200余件,A级通缉犯刘某涛和孟某也已相继落网。

今年7月31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其中“2·10大韩村特大盗墓案”中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涛和孟某名列其中,使得这一盗墓案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此案缴获的文物数量之众、级别之高,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其中,收缴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填补了鲁南地区春秋晚期青铜器实物考究的空白。

两个团伙盗掘古墓

2016年12月13日深夜,官桥镇大韩村东古文化遗址处,4个鬼祟的身影在麦田的遮挡下紧张地挖掘着,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隐蔽在树林中的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官桥派出所民警观察得一清二楚,民警们一边观察着4个身影的动向,一边快速从三面包抄过去,将4人同时抓获。

4人分别是来自菏泽的高某、刘某宝、刘某新、梁某,结伙到此盗掘古墓。据4人交代:现场还有其他团伙也在盗掘古墓,应该在民警抵达现场时逃窜。

两伙嫌疑人来此盗墓,此处绝非一般古墓。民警分析案情后,加大了对此案的扩线侦查。

2017年1月27日晚,农历除夕,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欢快气氛中。刑警三中队值班民警发现在中队门口停着一辆老款红旗轿车,车辆一直处于发动状态,形迹可疑。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车主为樊某,家住滕州市官桥镇后来村,有盗墓前科。经过进一步侦查得知,部分盗墓嫌疑人在作案时总要在辖区公安机关门口安排人员望风。

“可能有更大的盗墓团伙和案情。”三中队民警将侦查线索和近期发生的大韩村盗墓案结合起来分析后向刑警大队汇报,决定先不动声色,围绕樊某秘密侦查,寻找突破时机。

正当民警四处搜集线索时,2月6日,又有群众举报在大韩村发现盗洞。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了青铜器碎片,确定2月5日确有案件发生。通过对樊某的车辆轨迹分析,该车在案发时间出现在大韩村附近,樊某有重大嫌疑。

小线索揪出大团伙

侦查员连续5天对樊某跟踪排查后,确定其涉嫌团伙盗窃古墓,其团伙头目是秦某。秦某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这给民警进一步明确其他团伙成员及掌握秦某行踪带来了难度。办案人员经过多条线索侦查,逐步明确秦某涉及两个盗墓团伙,且案情重大。

刑警大队立即将掌握的重大案情上报滕州市公安局,随后,该局刑警大队联合官桥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

专案民警通过“天网”视频监控,查证出秦某等嫌疑人驾驶车辆的活动轨迹,并跟踪追查到其大致落脚点。随后,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对嫌疑人落脚处进行大面积搜索,终于找到嫌疑车辆。

3月2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5路人马同时出击,成功抓捕秦某等5名团伙骨干成员。

秦某团伙落网后,交代了其团伙分别于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27日、2月5日三次盗掘大韩村古文化遗址的不法事实,后两次均有出土文物,且该团伙已将出土的编钟、石磬、青铜等文物倒卖出手,非法获利280余万元。

秦某在交代不法事实时,还供出了关键人物王某启。此人有丰富的考古经验,秦某在多次作案时向其请教墓葬布局等问题,并将盗出的文物交于王某启辨认。

专案组民警根据秦某交代的线索,连夜将王某启抓获,并在某家中缴获珍贵青铜器42件。据王某启供述,这些文物是秦某于2017年2月22日送到其家中的,并告知他这42件青铜器是2月21日夜盗掘所得。但是,秦某对这次盗墓行为及参与成员情况拒不供述。此中肯定暗藏隐情。专案民警分析后,加大追查力度。迫于压力,3月25日,刘某峰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了1月27日盗掘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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